商标异议答辩
商标局在受△理商标异议申请后,会及时将异议人的“商标异议申请书【”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,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※之日起30日内答辩,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,视为■放弃答辩权利,异议程序照常进行。
异议答辩的重要性
◆ 答辩是商标遭遇他人异议、撤销时的◎最佳选择。
◆ 答辩是商标法〗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,同々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、商评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。
◆ 商标局和商评委对案件ㄨ都进行书面审理,商标局和商评委对案件都进行书面■审理,商标局和商评委对案件都进行书面审理,不答辩无疑〇将增加对方异议、争议、撤销的成功机率,答辩 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↓率。
异议答辩所需材♀料
● 答辩人主体◥资格证明
申请主体为公司:新版带有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盖公章)
申请ㄨ主体为个人:身份证、新版带有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签名)
● 商标代理委托◥书 ● 商标异议答辩材料目录
● 商标异议答辩证据目录 ● 证据材料
异议答辩周期
商标局在12个月@ 内对商标异议提出复审做出决定,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同样延长6个月的时≡间。